关于俞瑞林等同志职称聘任的决定

作者:创始人 发布时间:2023-08-17

根据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俞瑞林等1人具备高职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》(景陶学院〔20223号)、《关于方志涛等4人具备高职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》(景陶学院〔20222号)精神及《关于奚为知等11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通知》(景陶学院〔202152号)的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:

1.聘任俞瑞林同志为高职副教授,聘任期为八年(自202291日至2030831日)。

2.聘任方志涛、龚健、潘景萍、杨东亮、奚为知、吴菲同志为高职讲师,聘任期为五年(自202291日至2027831日)。

3.聘任白亚军、陈昊唯、陈烨希、方鹏、刘渤、汪晓辉、王朔、余顺华、喻知玲同志为高职助理教师。聘任期为三年(自202291日至202583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