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干部任前公示

作者:创始人 发布时间:2023-08-17
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拟提拔使用干部人选公示如下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出生

年月

籍贯

政治

面貌

文化

程度

职称

到校工作时间

现工作部门及职务

拟任职务

1

张尹

1989.3

湖南

常德

党员

本科

助教

2017.4

信息技术学院

正科

信息技术学院

副院长

2

赵芝俊

1987.10

江西

都昌

群众

本科

助教

2014.8

教务处副科

教务处正科

3

杨丽

1983.9

江西

抚州

群众

大专

2011.12

人事处副科

人事处正科

4

章勤

1984.1

安徽

铜陵

群众

大专

2017.8

宣传部副科

宣传部正科

5

吴昊

1991.3

江西

鄱阳

党员

本科

2015.3

财务处副科

财务处正科

6

洪新谱

1988.06

江西

浮梁

党员

本科

助教

2017.8

就业处副科

就业处正科

7

白亚军

1989.10

甘肃

西

预备

党员

本科

2015.3

招生处副科

招生处正科

8

刘婕

1992.10

江西

景德镇

党员

本科

助教

2017.8

陶瓷美术学院

副科

陶瓷美术学院

正科

9

郑志巍

1991.6

湖南

党员

研究生

2017.8

继续教育学院副科

继续教育学院

正科


公示时间为32日至38日,凡组织和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问题,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邮箱、来电等形式,向校组织人事处反映情况(邮箱:472634495@qq.com 联系电话:13879870038)。以组织名义反映的,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需用真实姓名告知联系办法。


组织人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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