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郑志巍等同志职称聘任的决定

作者:创始人 发布时间:2023-08-17

各处室(中心)、院(部):

根据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郑志巍等11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通知》景陶学院2020〕55号精神及《关于赵芝俊等4人具备高职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》景陶学院〔2021〕5号文件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:

1.聘任郑志巍、周鼎阳、赵芝俊、杨琼、刘婕同志为高职讲师。

2.聘任徐骏、董方文、吴昊、江盛斌、黄莉、左纯同志为高职助理教师。

以上同志聘任期为三年(自2021年91日至2024年831日)。

 

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8月30日